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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临城31家店铺私装招牌受罚款

  •  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,今年以来,新城31家店铺经营者因未经许可审批,私自挂上了自家招牌而挨罚。

      随着城市化进程,新城区域内新开的临街店铺增加明显。为招徕顾客、凸显店铺属性的店招店牌也呈现多样化。但很多店铺经营者对安装招牌是否需要审批并不清楚,“这还要审批吗?我真的不知道。 ”位于新城红茅山路上一家小超市的店主张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。

      今年10月,在办好了全部经营所需的证照后,张先生的小超市如期开业,但在11月10日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巡查时,发现了张先生的店铺招牌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。张先生说,他压根不知道挂个牌子还需要许可。

      根据相关法规,张先生被行政处罚罚款100元。“未经许可安装店铺招牌或广告牌,违反了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的有关规定。 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,城市每条道路上店铺的招牌都是有标准的。同时,规格、质量不一的招牌破坏了环境优美整洁,也可能危及行人和居民生命、财产安全,因而不能私自安装,必须事先申请规划许可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