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为深入实施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“一号改革工程”,推进《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贯彻落实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市应急管理局对照《方案》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,既保障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质量,又促进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。
一、服务事项清单管理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梳理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,对中介服务项目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、设立依据等进行明确,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予以取消。
二、服务行为规范管理。结合我局审批事项办理,加强对涉应急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工作指导,细化中介服务项目,对需要委托人向中介机构申报的材料、承诺办结时限、要件的文本格式内容进行规范,督 促中介机构建立健全服务承诺、限时办结、一次性告知等制度,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严守职业道德、执业准则和工作规范。
三、服务关联脱钩管理。全面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市场化。明确我市应急管理系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,不得向被服务企业暗示或推荐中介机构。推进全系统与中介机构脱钩,切断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,杜绝“红顶中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