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3月24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,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:
内容如下:
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,延续实施到2024年底。
意思是大家最关注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,可以继续按2.5%缴纳企业所得税了
另外,这次会议上还宣布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,小编给大家整理如下:
1. 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%提高到100%政策,作为制度性长期实施;
2. 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土地税政策,延续实施到2027年底;
3. 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,延续实施到2027年底
4. 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,延续实施到2024年底
5. 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